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现将 2015年春节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2015年2月16日-2014年2月27日 放假,2月28日(周六)上班;
2015年2月14日、15日(周六周日)正常上班 ,14日下午大扫除;
假期过后,所有员工请准时来上班,无特殊情况,不提倡续假。无故不到岗者,一律按旷工处理。放假前夕,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安全环保等工作。节日期间,请保持手机联系畅通。
提前祝大家春节快乐!